法学院申请党支部活动经费流程

发布人: 刘群鑫 | 发布时间: 2020-11-25 | 阅读数:

各支部:

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党支部建设,增强党支部的活力和创新,为党支部开展工作提供有力保障,根据《中共厦门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》和《厦门大学党支部工作和活动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》的通知精神,结合学院基层党组织工作实际,建立法学院党支部活动经费保障机制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提出申请:

党支部组织党员集体活动时,应提前一周向学院党委提出申请,下载《法学院党支部活动经费申请表》(表格见附件),并根据《厦门大学党支部工作和活动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》填写表格,内容应包括:活动主题、时间、地点、内容、实施方案、参加人员、经费预算等;申请活动的经费预算不得超过该支部经费总额度。

二、活动审核与审批:

学生党支部先将《法学院党支部活动经费申请表》(学生)交由分管辅导员审核签字后,教工党支部填写好《法学院党支部活动经费申请表》(教工)之后,均交给学院党委C206办公室党委组织员刘群鑫老师,由学院党委书记审批,审批通过后方可组织实施。

三、提交报销票据凭证、活动总结:

党支部活动结束后,向学院党委报销经费时,应提供报销票据凭证和本次活动的总结(支部书记签字纸质版和电子版)。总结内容包括:活动主题、时间、地点、实际参加人员、内容、过程、效果和经费支出清单等。

四、经费支出审核与报销:

学院党委书记对活动情况、经费支出合理性进行审核,审核无异后签字,党支部到学院财务室报销。

附件1: 厦门大学党支部工作和活动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.pdf

附件2: 党支部活动经费申请表(学生支部用表).doc

附件3: 党支部活动经费申请表(教工支部用表).doc

法学院党委

2020年11月2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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